律师解析:
1.
离婚时,女方
债务分个人和共同两种。
女方
个人债务像婚前负债、明确约定的个人债务、擅自资助无
扶养义务人的债务等,需女方用
个人财产偿还。
2.若为
夫妻共同债务,像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以个人名义负的债务,用
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3.当
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小许和小丽婚后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在
分割财产和债务时产生争议,小丽名下有一笔债务,小许认为这是小丽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偿还,小丽则称是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原来,小丽曾擅自资助了一位无扶养义务的朋友,小许并不知情。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
夫妻离婚时债务需区分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小丽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范畴。
2、对于个人债务,应由负债方以个人财产偿还。所以小丽名下这笔因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产生的债务,应由小丽用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小许无需承担。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