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逃税补上钱是否坐牢要分情况。
首次逃税,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税款和
滞纳金、接受
行政处罚,通常不用担
刑责。
2.若五年内逃税受过
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即便补钱也可能坐牢。
3.逃税
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会构成
逃税罪被追诉。
多次逃税补钱后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在经营过程中,他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税务机关发现后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小朱及时补缴了应纳税款,缴纳了滞纳金,并接受了行政处罚。然而,小朱曾在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此次税务机关认为仍要追究其
刑事责任,小朱则认为自己已补钱不应坐牢,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可能被
立案追诉,小朱的行为符合此情况。
2、虽然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小朱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不满足此豁免条件,所以税务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是合理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