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程
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规则如下:
1.
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
管辖,如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
2.无
协议管辖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合同有约定履行地的,按约定;
没约定或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收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
其他标的,履行义务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即时结清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履行地。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工程
租赁合同,合同未
约定管辖法院和履行地点。后来双方因租金给付问题
产生纠纷,小朱认为应在自己所在地
法院起诉,因其是接收货币一方;小李则觉得应在自己所在地法院,称自己是履行义务一方。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没有协议管辖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
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双方未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所以要确定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租金给付
纠纷里,小朱是接收货币一方,其所在地应认定为合同履行地,所以小朱有权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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