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经济适用房诈骗案件里,中间人是否担责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以下分情况说明:
1.构成
共同犯罪担
刑责:
要是中间人明明知道这是诈骗行为,还积极参与并提供各种帮助,像协助
伪造资料、推动交易达成等,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了共同犯罪。
一旦构成共同犯罪,中间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2.不知情但有过错担民责:
如果中间人仅仅起到介绍的作用,对诈骗行为并不知情,通常不构成
犯罪。
不过,要是中间人存在过错,那就可能需要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例如,中间人进行了不实介绍,从而导致他人遭受损失,那么中间人就要在其过错的范围内
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由此可见,判断中间人是否担责的关键在于其对诈骗行为的主观认知以及客观上的行为表现。
若被认定存在过错,在
刑事方面可能会受到
刑罚,民事方面要承担赔偿等责任;
若中间人完全没有过错,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和主要的
民事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想购买经济适用房,通过小李介绍与卖家小胡交易。交易完成后,小朱发现房子存在问题,是诈骗所得。小朱认为小李作为中间人应担责,小李称自己仅起介绍作用,对诈骗不知情。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要求小李承担
赔偿责任。
案情分析:1、判断小李是否担责关键看其对诈骗行为的主观认知及客观行为。若小李明知是诈骗仍积极协助小胡,如协助伪造资料、促成交易等,构成共同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2、若小李仅起介绍作用,对诈骗不知情,虽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因其不实介绍导致小朱受损,需在过错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完全无过错,则无需承担刑事和主要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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