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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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得看具体情况。比如说,如果他跟我们借钱的时候说了谎或者刻意隐瞒了什么真相来获取我们信任,而且借款的数目又比较大的话,那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罪。但是,如果他借钱的时候并没有说谎,只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没能及时还钱,那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就不能算是诈骗罪。所以到底是不是构成诈骗罪,这事儿得综合考虑到整个事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最后还是得让法院来给个公正的判决。

这得分情况来看。首先,看看他借钱的时候有没有虚报自己的情况、故意瞒着真实情况之类的举动,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诈骗的嫌疑就大了。你想想看,要是他借的钱数目不小,那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罪。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指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大的话,得坐牢三年以下,还要罚点款。但如果他借钱的行为不算诈骗,那就不能算是诈骗案了。

关于朋友间借款而未偿还的问题,是否应当被视为诈骗行为,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若借款人在借贷过程中存在捏造事实、故意掩盖真相等欺诈行为,同时所借款项数额较大,则有可能涉及到诈骗罪的范畴。然而,如若借款人在借贷过程中所表述的信息均为真实,仅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期偿还债务,那么这种情况通常并不符合诈骗罪的定义。因此,是否构成诈骗罪,必须结合具体案情及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定。

判定是否构成贷款诈骗行为,并非取决于借款方最终能否如期偿还欠款,而关键在于其在借贷之时是否具有非法侵占他人物品的意图。倘若借款之初便表明纯粹出于借款用途需要,即便是未能按约归还欠款,亦不能视作诈骗行为。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唯有诉诸法律途径,才能有效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反之,若借款人在筹集资金过程中,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富之意图,且采用虚构事实等欺诈手法谋取他人财务,则极有可能被判定犯有贷款诈骗罪。

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的朋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您投资从而获取您的钱财,那就很可能构成诈骗。比如,您的朋友故意夸大投资的收益和安全性,或者编造根本不存在的投资项目来诱使您投入资金,并且在获取资金后肆意挥霍或者携款潜逃,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被认定为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