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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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担保人抵押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抵押担保人其他财产清偿债务。被执行人的财产被分配给各债权人后,被执行人对其剩余债务应当继续清偿。

担保公司能签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抵押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下:(1)主体适格,主体适格即当事人适格,是指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本质要素,是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表示。

在合同纠纷中,首选协商合作以达成和解;如无法达成共识,可寻求第三方调解,包括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或法庭。若一方拒绝调解,可依据仲裁条款或协议进行仲裁。在无仲裁条款或协议的情况下,可诉诸法院寻求司法裁决。

无产权证明的自建房屋不能用于抵押担保。根据我国法律,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地产禁止抵押,因为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确或有争议。无产权证明的房产难以确定归属,因此不能用于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