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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包括什么

时间:2025.04.09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350人
律师解析:
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1.重婚
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的忠诚义务。
2.与他人同居
是指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却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破坏了正常的婚姻关系。
3.实施家庭暴力
涵盖对家庭成员在身体、精神等方面施加暴力,给对方带来身心伤害。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长期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者故意遗弃,严重违背家庭责任。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例如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类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
若一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如此规定,目的在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婚姻关系中的公平正义得以维护,让无过错方在婚姻受损时有相应的法律保障。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系夫妻。婚后,小何染上赌博恶习,屡教不改,不仅输光了家中积蓄,还欠下大量债务,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小丽决定与小何离婚,并以小何有赌博这一重大过错为由,要求小何给予损害赔偿,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有其他重大过错如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属于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小何染上赌博恶习且屡教不改,符合该情形。
2、因小何存在重大过错,小丽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以保护其合法权益和维护婚姻中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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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过错方过错行为种类包括: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 更多>>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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