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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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破产时,其债券和股权都会被纳入清算程序。债券作为一种负债,将按照法定的优先级进行清偿。这意味着债券持有人将优先获得赔偿,以确保他们的投资得到保障。而股权则代表着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后,如果还有剩余资产,那么这些资产将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这样一来,股东可以在清偿后获得相应的权益分配。这个过程确保了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同时也保障了股东在清偿后的权益分配。

处理被继承人债务纠纷的关键在于:首先,明确遗产范围,区分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其次,判断继承债务的性质,仅限于个人债务且符合限定继承原则时才需清偿,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最后,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即用遗产偿债,清偿后剩余财产按遗嘱或法定继承分配。

面临破产清算的公司,债务偿还遵循严格顺序:首先保障员工权益,包括薪资、医疗等费用及法定保险金;其次清偿社会保险费和税款;最后,剩余财产用于偿还普通破产债权人。债务超出破产财产范围,则不予偿还。

公司破产时,债务通常由公司财产清偿。但股东在特定情况下需担责: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股东需补足;滥用公司法人独立性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权益的股东要负责;若不尽清算义务导致无法完整清算,股东同样需承担责任。

公司更名后,仍需偿还旧债。 根据我国法律,合同生效后,无论当事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员变动,均不得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公司更名不影响其偿还旧债的责任。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债务偿还义务,确保合同继续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