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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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撤销合同之诉是否适用调解,合同效力纠纷诉讼程序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第3人撤销之诉是否可适用于调解,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在日常实践当中,更多的情况下,法院是对判决进行撤销原裁判,偶有案例会做出改变裁判的决定,但是目前暂没有发现进行调解结案的情况。

第三人撤销之诉可以调解的,在调解之后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就不需要再走法律途径了,但是如果后期双方后悔的情况下,还是可以进行起诉处理的。不过也是有法定的诉讼时效的,注意把握住时间。

撤销制度可以也进行调解,但是从这几年的案例中来看,一般来说都是法院进行撤销原来的判决文书或者是变更原来的判决文书或者是驳回第3人撤销基础的申请,目前没有发现有进行调解的情况。

我国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一般是能调解的。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我国的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该6个月期间为不变期间和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延长、中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