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婚前
借条涉及款项通常不算
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借条显示
债务在婚前形成,若一方为个人事务借款,婚后仍是
个人债务,和
共同财产无关。
2.不过,若婚前借条虽为一人所写,但借款用于婚后家庭生活,可能会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要用共同财产偿还。
3.借条只是
债权债务凭证,非财产。
还款责任是否关联共同财产,要依据借款实际用途等具体情况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
结婚前,小朱向小胡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婚后,小朱和小丽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小胡要求小朱偿还借款,小朱认为该借款是婚前个人债务应由自己承担,而小丽则认为若该借款用于婚后家庭生活,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用共同财产偿还,双方就该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婚前借条涉及款项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小朱的借条是婚前形成,若借款是其个人事务所需,那么此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
2、但如果该借款实际用于婚后家庭生活,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具体还款责任要依据借款实际用途等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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