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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不宜撤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3.30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阅读:1033人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公诉案件不宜撤回起诉的情形:
1.当撤回起诉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时,不应进行撤回。
例如,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案件,一旦撤回起诉可能引发不良后果,损害公共利益。
2.若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且并非因撤回起诉人的原因导致,就不宜撤回。
比如,在侦查过程中出现新证据,使原指控证据不充分,而这并非撤回起诉方造成的,就不能随意撤回。
3.被告人在庭审中翻供,且否认犯罪事实,影响定罪量刑,同时原起诉证据不足以支持有罪认定的,也不宜撤回起诉。
这种情况下,需要进一步审查证据,确保司法公正。
4.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同样不宜撤回起诉。
这是为了确保司法的公正、客观和准确,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避免误判等情况发生。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一起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被提起公诉。庭审中,小朱翻供否认犯罪事实,且此时侦查出现新证据使原指控证据不充分,但并非公诉机关原因导致。同时,人民检察院发现小朱可能没有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考虑撤回起诉,然而这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引发不良后果,此撤回起诉行为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此案件涉及国家安全,撤回起诉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规定不应撤回。
2、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且非撤回起诉人原因导致,按要求不宜撤回。
3、被告人庭审翻供否认犯罪事实,原起诉证据不足以支持有罪认定,需进一步审查证据,也不宜撤回。
4、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无犯罪事实,为确保司法公正准确,维护法律权威,不宜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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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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