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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父母双方该怎样行使对孩子的探视权

时间:2025.03.27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298人
律师解析:
离婚后父母行使探视权可按以下方式进行:
首先是协商确定。
双方要尽可能友好协商,明确探视的各项细节,像每周探视一次,每次探视时长为2小时等,详细规划探视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
其次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综合考量孩子利益、父母实际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作出合理判决来确定探视安排。
再者要尊重孩子意愿。
只要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应充分考虑孩子想法,比如孩子希望与某一方多相处一段时间等情况。
最后强调探视不得影响孩子生活。
需在不妨碍孩子正常生活、学习的前提下开展探视,防止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
总之,父母双方都拥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必须基于法律规定并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妥善处理探视相关事宜,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郑和小丽离婚后,孩子由小丽抚养。小郑希望每周探视孩子一次,每次两小时,但小丽认为小郑工作繁忙,频繁探视会影响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只同意每月探视一次。双方就探视权的时间和方式无法协商一致,小郑遂将小丽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关于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应先由父母双方尽量协商达成一致。本案中小郑和小丽未能协商一致,可诉至法院解决。
2、法院在判决时会依据孩子的利益和父母的实际情况进行考量。同时,也会尊重孩子的意愿,只要不影响其身心健康。并且探视权的行使不能妨碍孩子的生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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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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