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犯罪数额认定有几个关键考量点:
1.实际使用数额:
指挪用资金真正用于个人或非法活动的金额。
比如,某人挪用公司资金用于炒股,投入的具体金额就是实际使用数额,这部分直接反映了资金被非法占用的规模。
2.获利数额:
要是挪用资金用于营利活动并取得收益,获利部分要计入犯罪数额。
例如,挪用资金投资项目赚了钱,赚得的这笔钱就属于获利数额,它体现了挪用行为带来的
非法所得。
3.未归还数额:
案发时没还的资金数额很重要。
没归还的越多,
犯罪情节越严重。
像公司资金被挪用后,一直到被发现时仍有大量资金未还,这未还部分就是认定犯罪程度的关键因素。
4.多次挪用累计数额:
多次挪用资金,要把每次挪用数额累加。
不同地区会因具体情况有细微差别,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多因素认定。
比如多次挪用不同金额,最后累加起来就是总的犯罪数额,
司法机关会结合其他情节判断罪责。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他
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两次挪用公司资金。第一次挪用5万元用于非法赌博活动,第二次挪用3万元进行股票投资并获利2万元。案发时,小许仅归还了2万元。公司发现后
报警,对于小许挪用资金的犯罪数额认定产生争议,有人认为应按实际挪用金额算,有人觉得获利部分也应算入。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的,犯罪数额应按实际使用金额认定,小许挪用5万元用于赌博,这5万元应计入犯罪数额。
2、挪作营利活动且获利的,获利部分也算犯罪数额,所以小许投资获利的2万元也应计入。案发时未归还的资金数额是衡量
情节严重程度的重要因素,小许未归还6万元,情节较为严重。多次挪用的数额应累加,因此小许的犯罪数额为10万元。不同地区虽有差异,但司法实践会综合考量这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