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老公替他人作保,倘若老婆对此并不知晓,那么此
担保债务一般不应算作
夫妻共同债务。
2.按照《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若老公的担保行为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就不能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不过呢,要是担保债务所带来的收益被用于家庭生活等方面,或许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总而言之,需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倘若出现争议,可借助
诉讼等法律途径来予以解决。
案情回顾:小李替小胡作保,妻子小丽并不知情。后来小胡无法偿还债务,
债权人要求小李承担
担保责任,还将小丽也列为共同偿还
责任人。小丽认为自己对此毫不知情,该债务不应算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规定,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债务,才属夫妻共同债务。小李的担保行为小丽不知情,若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但如果该担保债务带来的收益用于家庭生活,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具体需依实际情况判断,有争议可通过诉讼解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