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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和继父没领证给继女买房算谁的

时间:2025.03.1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85人
律师解析:
1.要是购房款全是母亲出的,还能拿出证据证明这钱就来自母亲个人财产,那这房子大多能算母亲的个人财产。
2.要是购房款是母亲和继父一起出的,又没说各自出多少,一般就当是共同共有
不过要是能证明继父买房时就说只是借母亲钱,那房子兴许还是母亲个人的。
3.要是继父能拿出证据证明他对买房有出资,那他在房子里的权益可能会被法律认可,具体份额得看实际情况。
总之,得把购房款来源、出资情况以及双方约定等因素都综合起来,才能确定房子到底归谁。

案情回顾:

小丽母亲与继父婚后打算买房。小丽母亲称购房款全出自自己个人财产,并能提供证据,主张房子是其个人财产。继父却表示自己也有出资,虽无具体金额证明,但认为对房子有权益。双方就房子归属产生争议,闹上法庭。

案情分析:

1、若小丽母亲能确实证明购房款全部源于其个人财产,按法律规定,房子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母亲个人财产。
2、倘若继父能拿出出资证据,其在房子里的权益会获法律认可,具体份额需依据实际出资等情况判定。因目前继父无出资金额证明,需进一步查证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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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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