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赔偿是谁赔
时间:2025.03.14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赔偿
阅读:1198人
律师解析:
1.
行政诉讼赔偿通常由作出
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负责。
当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等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
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2.赔偿费用会被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借生效的相关文书,向
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
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需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依据预算管理权限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财政部门则应在收到申请后的15日内支付赔偿金。
3.总之,行政诉讼赔偿的
责任主体明确为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通过特定程序和财政渠道来确保赔偿得以落实。
案情回顾:小胡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其合法权益致损,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赔偿。法院判决该行政机关承担
赔偿责任。小胡凭生效文书向行政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行政机关却未按规定在7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致损,受害人有权获赔,本案中小胡作为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2、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应按规定7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其未履行此义务不符合规定。赔偿费用列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也应按程序及时支付赔偿金,以保障赔偿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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