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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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或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那么孩子可随父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当夫妇离婚,且孩子未满两周岁时,法律规定通常由女方担任监护人。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母方有严重疾病、未尽抚养义务、存在其他正当理由,或男方条件更有利于子女成长时,男方有权取得抚养权。若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会予以批准。这意味着,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男方也有机会获得未满两周岁子女的抚养权。

离婚案件中,2.5岁以下幼儿一般由母亲抚养。满两岁的孩子,若父母无法协商,法院会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判决。双方均想抚养时,优先考虑:绝育或无生育能力者、孩子生活环境稳定的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子女、或对方健康状况不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离婚案件中,2.5岁以下幼儿一般由母亲抚养。满两岁的孩子,若父母无法协商,法院会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判决。双方均想抚养时,优先考虑:绝育或无生育能力者、孩子生活环境稳定的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子女、或对方健康状况不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