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案件到检察院后,通常一个月内作决定,重大复杂案可延长半月。
若需
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一月,补充侦查完移送后重新算
审查起诉期限。
2.案件移至法院,审理
公诉案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月。
对可能
判死刑或
附带民事诉讼等有规定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月,特殊情况需报最高法院批准。
3.综上,从案件到检察院到最终
判刑结束的时间,因案而异,短则数月,长则一年多甚至更久,具体需看案件实际情况。
案情回顾:小胡因涉嫌一起
盗窃案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院。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认为
证据有所欠缺,遂将案件
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完成补充侦查再次移送后,检察院又因案件复杂延长了审查起诉期限。之后案件移至法院,法院在审理时因小胡可能被判处较重
刑罚,申请延长
审理期限。各方对于案件从检察院到最终判刑的时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案件到检察院后,正常一个月内作决定,重大复杂可延长半月,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一月,补充侦查完移送后重新算审查起诉期限,此案件符合相关规定。
2、案件移至法院,审理公诉案一般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月,有特殊情形经批准可延长,该案件因小胡
量刑可能较重申请延长也符合规定。
3、从检察院到最终判刑的时间确实因案而异,此案件具体时长需结合实际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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