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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仲裁约定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5.03.01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945人
律师解析:
1.民事诉讼中呀,当事人能通过书面协议来选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关联地点的人民法管辖呢,不过可别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哟。
2.协议管辖得用书面形式,可别整那口头约定,那可没用啦。
3.约定管辖法院得明确具体呀,可不能含糊地说“由争议发生地法院管辖”之类的哦。
4.要是选多个管辖法院,得把各个法院的管辖顺序等相关事儿都明确清楚呢。
总之呢,约定管辖权得符合法律要求,这样才能保证它合法有效,避免因约定不清或违法而引发管辖争议,影响诉讼进程啦。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李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其中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后双方因合同价款产生争议,小胡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小李则认为该管辖约定不明确,主张应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双方就管辖法院问题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协议管辖需采用书面形式,本案小胡与小李以书面形式约定管辖法院,形式上符合要求。
2、约定管辖法院应明确具体,他们约定两个法院却未明确管辖顺序等,属于约定不明。按照法律规定,此类约定可能导致管辖争议,需进一步依据法律规则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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