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案件一般是在四十五天内审结。如果碰到复杂的情况,经过仲裁委主任的批准可以延长,但是最多延长十五天,并且要给当事人发书面通知。总之,审结的期限一般不会超过法定的时间,延期也有严格的条件和时间限制。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的长短,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一般来说,最长为45个工作日。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长审理期限,须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且延长的总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因此,从仲裁委接收仲裁请求之日起算,整个审理期限最长为60个工作日。

超过六个月很难再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了。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

工资一个月不发就可以仲裁。一般一个支付周期就是一个月。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超过三个月也是可以的,根据规定,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拿到裁决书后半年提出,这都是有效的期限。当事人申请撤销,应当有合理的事由,包括仲裁错误,使用证据是伪造的,及仲裁人员有失职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