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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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种情形下,格式条款被判定无效若要使得格式条款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需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形:首先,提供形式条款的一方在处理自身责任问题时,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就擅自进行免除或减轻,从而增加了对方的负担或者限制了他们应有的权利,这种情况是不被允许的;其次,当提供此类条款的一方试图通过该手段去加大对方在责任方面的压力以及限制他们的主要权益时,也是不可取的;最后,在相关法定条款中也被明确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况下,这些格式条款自然会失去其原本应具备的法律效力。

你要是有张借条,但它符合下面这两条中的任何一条,那这借条就可能被判无效。

下面这几种情况下的借条就不管用了:1. 比如说,借款人拿银行的钱下来后又借给别人了;2. 或者说这个借款人是通过企业间的拆借、向公司员工集资,或者是非法向公众吸纳存款这种方法弄到钱后再借出去的;3. 还有就是那些没有合法发钱资质的人,他们为了赚钱,还向社会上的普通人提供借款;4. 如果你明知或者理应知道借款人把这笔借款是用去做犯法的事情,你还要借给他的话,这个借条也是没用的;5. 还有就是,如果借款行为违反了法律,比如违反了行政法规里面强制性的规定;6. 最后就是借款行为不能违反我们的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否则也是不行滴。当出现了上面这些情况时,借条就是废纸一张,人民法院可是不会支持的。

在民法领域,以下这五类情况通常会让民事法律行为失效: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二是双方行为不真实的情况;三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四是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行为;五是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哪些情况下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到质疑竞业协议若出现以下情形,则可判定为无效:首先是竞业限制期限超越法律规定的二年上限;其次是劳动者并非用人单位专门从事高级管理工作、具备高级技能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承担保密责任的员工;再者是用人单位未能对劳动者给予合理经济补偿;此外还包括以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或乘人之危,令对方在非自愿的状况下签署相关协议;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如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的情况时,也可能导致竞业协议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