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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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后诉讼费是给退还一半。撤诉是指当事人放弃本次起诉的一种行为,在起诉之时当事人需要先缴纳诉讼费,撤诉之时就返还一半的诉讼费。撤诉并不代表当事人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撤诉之后当事人仍旧有权再次起诉。按照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通常在公正审判并胜诉后,法律文书生效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应返还原告或被告已支付的诉讼费用。但败诉方需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时,胜利方自愿承担剩余费用则不适用此规定。若法庭裁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双方应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或当事人主动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可减半缴纳。若法院已收取2万元案件受理费,最终若以简易程序审理并裁决,应退还1万元;若当事人申请撤诉,同样需返还1万元。

撤诉是当事人舍弃本次诉讼并放弃追责的决定。提交诉讼状后,当事人需支付诉讼费用。如发生撤诉,法院将退还部分费用,称“撤诉后退还一半诉讼费”。撤诉不意味放弃诉讼权利,仍可再次起诉。根据相关法规,争议可通过调解解决或由当事人申请撤诉时,法院可减免一半诉讼费用。

在多数情况下,开庭前撤诉,诉讼费用是可以退还的。具体退款比例因诉讼程序而异。普通程序中,撤诉通常会退还部分诉讼费用;而简易程序则通常不退。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审理费、申请费及证人、鉴定人等相关人员的必要开支。具体退款规定建议咨询当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