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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继承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吗

时间:2025.01.12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950人
律师解析:
指定继承遗嘱继承,通常无需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遗嘱优先原则
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继承事宜开始后,继承方式的确定遵循一定顺序。
首先,若无特殊情况,一般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遗产分配事宜。
然而,若存在遗嘱,则需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内容进行办理;要是还有遗赠扶养协议,那就应当按照协议来执行。
这意味着,遗嘱继承在法律效力上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当一份遗嘱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订立的,且具备有效的法律要件时,那么在继承过程中,就应当严格依照遗嘱所明确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在这种情况下,其他法定继承人无需放弃继承,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就可以按照遗嘱的安排顺利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
二、特殊情况的处理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当出现这类情况时,原本由遗嘱指定分配的那部分遗产,就不能再按照遗嘱进行处理了。
此时,这部分涉及的遗产将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重新进行分配,其他法定继承人也就可以参与到这部分遗产的继承当中。
总之,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便能够直接依照遗嘱内容予以执行,不会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的干扰。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立下合法有效遗嘱,指定小李继承其房产。小朱还有法定继承人小胡和小丽。小胡认为自己也应分得房产,要求参与继承,与小李产生争议。后小李表示放弃继承,小胡又主张此时应按法定继承分配房产。

案情分析:

1、根据遗嘱优先原则,小朱的遗嘱合法有效,在小李未放弃继承时,应按遗嘱由小李继承房产,小胡不能参与继承,因其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之后。
2、当小李放弃继承后,该房产不能再按遗嘱处理,此时按照特殊情况处理规定,这部分遗产应按法定继承方式重新分配,小胡和小丽等法定继承人可参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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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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