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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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或一方均可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是离婚附加条件协议,其效力仅在正式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并领取离婚证书后产生。在此之前,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效力。

离婚协议不是冷静期后提交,在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的时候,就是需要提交的。因为实际上按照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如果说要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情况之下,是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协议离婚冷静期本本是不可以提前拿的,协议离婚的冷静期为三十天,只有过了冷静的期限之后者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这样才能拿到离婚证;民政部门是不会提前给当事人拿离婚证的。

有婚前协议也不可能在离婚冷静期内离婚,离婚冷静期跟婚前协议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如果有婚前协议,在协议离婚时不涉及财产的分割,但也必须等到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否则婚姻登记机构将按照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处理。

离婚前的冷静期协议是否有效,应当根据该协议是否属于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如果是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就是有效的,如果该协议还存在违法的情况,那么就是无效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