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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必须手写有法律效力吗

时间:2025.01.06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144人
律师解析:
遗嘱并非只有手写才具备法律效力,其存在多种形式,且每种形式都有特定的法律要求,具体如下: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书写内容。
在书写过程中,要确保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准确,能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
书写完毕后,遗嘱人需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具备见证资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完成后同样要注明准确的年、月、日。
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在遗嘱上签名,以确认遗嘱内容和各方身份。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时,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日期。
这样可以防止遗嘱内容被篡改或替换。
4.录音录像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清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具体的年、月、日,以此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口头遗嘱
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立口头遗嘱,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旦危急情况消除,遗嘱人若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便无效。
6.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其法律效力相对较高。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多份遗嘱,有自书遗嘱但未注明日期,代书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签名,打印遗嘱部分页面缺少见证人的签名,口头遗嘱是在非危急情况下所立,公证遗嘱也因程序瑕疵存在争议。小朱去世后,继承人就以哪份遗嘱为准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注明具体的年、月、日”,可能影响其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效力存疑。
2、代书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签名,不满足“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都需签名”的规定,该遗嘱可能无效。
3、打印遗嘱部分页面缺少见证签名,无法保证遗嘱不被篡改,此部分内容效力或受影响。
4、非危急情况立口头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应认定无效。
5、公证遗嘱程序有瑕疵,其效力也需进一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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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必须手写吗 阅读:1024次
    遗嘱不是必须手写。 遗嘱形式有: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因此遗嘱除了手写,还可以是打印、录音录像、口头表述。 根据《民法典》第一...... 更多>>
  • 遗嘱必须本人写吗 阅读:1373次
    遗嘱不一定要本人写。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五种。所以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可以本人亲自书写,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书写遗嘱。遗嘱人委托...... 更多>>
  • 公证遗嘱必须手写吗 阅读:1454次
    不是的。 可打印也可以手写,但打印有须满足有当事人签字等条件。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更多>>
  • 代书遗嘱必须手写吗 阅读:1251次
    代书遗嘱不一定必须要求手写,可以打印。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 更多>>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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