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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过世儿子有继承权吗

时间:2024.12.29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923人
律师解析:
1.一般来说,当母亲离世后,儿子因其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便拥有继承权
法定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这些人。
儿子能够继承母亲的个人合法财产,像是存款,房产,还有车辆之类的。
2.然而,如果母亲在生前立下了遗嘱,并且这份遗嘱清晰地表明要把财产分配给其他人,或者特意指定某些财产不让儿子继承,那这种情况下就得按照遗嘱来执行,儿子或许就没办法继承相应的财产了。
3.另外,要是母亲的财产存在着债务等方面的问题,那必须先把债务清偿清楚,之后剩下的财产儿子才可以继承。
4.总而言之,儿子通常是有继承权的,但具体到实际情况,就得依据母亲的遗产状况,还有是否有遗嘱等这些因素来综合确定。
比如说,如果母亲只有儿子这一个法定继承人,且没有遗嘱,那儿子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继承全部遗产;
要是母亲还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同时又有遗嘱,那就需要按照遗嘱的要求来分配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的母亲离世,留下了存款、房产等财产。小朱作为儿子,认为自己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继承全部财产。但小胡拿出一份母亲生前遗嘱,称遗嘱表明部分财产应分配给他,小朱对此存疑,双方就财产继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虽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遗嘱情况下有权继承母亲财产。但本案中存在遗嘱,若遗嘱真实有效,应按遗嘱执行财产分配。
2、需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小胡依据遗嘱可获得相应财产;若遗嘱存在问题,小朱可依法主张自己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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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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