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法律范畴内,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期限并未有着明确且固定的时长设定。
一般情况下,它需遵循
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就如《
民法典》所明确的,普通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这意味着从权利人能够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利遭受损害,以及明确知晓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
当
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倘若
债务人对其到期债权持消极怠工的态度,即怠于行使,或者与该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也未予以行使,进而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造成了影响,此时债权人便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以自身的名义来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
人的权利。
但要注意,债权人能够行使
代位权的前提是,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是合法且确定的,同时已经到期,并且债务人存在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确实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产生了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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