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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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协议和购房合同可不是一回事儿。定金协议主要是为了保证你买房的意向,里面会说清楚定金怎么交、怎么退。而购房合同就复杂多了,它包括了房子的各种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过户等等重要内容,还详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能让整个交易过程更全面、更细致。这两个东西的目的和内容可大不一样呢!

购房补充协议中需要重点约定的内容:一、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二、公摊建筑面积;三、装修标准;四、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五、贷款办不来的约定;六、物业管理问题;七、关于保修责任。

签署房产交易协议后,双方可解除协议,即违约。违约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对方追索的违约责任。若一方明确表示或行动表明无法履行,另一方可在履行期结束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定金协议一旦签订,违约情况将按约定处理。若交纳定金方未能履行约定债务,将无权要求退还定金。而接受定金方若逾期不履行,则需按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赔偿。此规定确保了购房交易的公平性和诚信度,维护了双方权益。在签订协议时,双方应明确责任与义务,确保能够顺利履行协议内容。

购房合同一旦签署,通常不可随意撤销或更改。但在特定情况下,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或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或逾期不履行且经催告仍不履行,或一方恶意拖延、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任意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