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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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延期交付一般需要赔偿违约金以及已付款的利息。违约金的标准是按已经支付房产的一定比例来按天数计算的,已付款利息,一般是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天数计算的。

务必采取积极行动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务必充分利用预告制度:第一,若购房者有意解除该份合同,应当先行向开发商发出催告;其次,经过购房者合理的催告期后(通常为三个月),如果开发商尚未按照约定交付房屋,此时购房者便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若开发商逾期三个月仍未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赔偿定金及房款利息。解约需书面通知开发商,明确责任归属。开发商应退还全款并终止合同,若逾期每日支付千分之一违约金。开发商必须履行交房义务,否则购房者可维权。

业主遇房屋延期交付可发催告通知维权。在催告通知发出后的三个月内,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且无法提供合理原因解释,则业主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面对楼盘延期交付,建议启动书面催促程序,要求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房。 若三个月催告后仍未交付,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赔偿责任。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双方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履行,任一方可申请解除合同,除非另有约定。 未规定或未约定时,催告后三个月内可行使解除权,否则一年内未行使则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