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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没有跟业主签合同物业有权收费吗

时间:2024.10.19 标签: 房产纠纷 物业纠纷 阅读:1458人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若物业公司未能与业主签署相关合同,便失去了收费的合法权利。
然而,若物业公司能够证实其确实为业主提供了相应的物业服务,并且业主也实际接受了这些服务,那么物业公司则有资格向业主索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关于收费标准方面可能会存在相应的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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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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