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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案件

时间:2024.10.11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阅读:1439人
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程序中,可以依法延期审理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是必须出庭的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者因具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如期出席法庭;
其次是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突然提出回避申请;
此外,如果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出庭作证,调取新的证据材料进行重新鉴定或勘验,或者需要对某些事项进行补充调查等情况也可能导致延期审理;
最后,如果出现了其他应当予以延期处理的特殊情况,也可以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
例如,若某一方当事人因为突发疾病而无法按照预定时间参加庭审,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具备正当理由而未能如期出席法庭,此时便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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