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此情景之下,承租人尽管已经签署了
拆迁协议,然而同住人员仍未及时搬迁出去,对此问题,我们最初可采取的策略是先尝试与其进行一次真诚而友善的协商,以深入了解他们不愿离开的具体原因,并共同探讨出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
若经过努力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承租人便有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签订拆迁协议之后,承租人对于所租赁房屋的
使用权以及处理权都享有相应的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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