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进入
民事诉讼中的
强制执行阶段过程中,对于被告企业的严格监督与管控主要是通过细致地审查、盘点以及处理该企业名下所有的资产及其分布情况来进行实现。
在这个阶段,法院拥有主动权,可以向该企业发出明确的报告要求,要求他们客观、详尽地公布其财产信息及当前运营状态。
如果相关企业拒不履行该义务或者提供了
虚假信息,那么他们将会面对严苛的
法律制裁。
除此之外,法院还需要密切关注该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所执行的各项政策与措施,避免企业出现不正当的形式以及行为,特别是存在着恶意地更改、转移或者隐藏企业现有财产等倾向以规避
执行判决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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