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刑事拘留程序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立案侦查、提交拘留申请、进行审批、执行拘留、通知家属、羁押期间审查以及向上级部门提出批准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请求,这一系列环节均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进行实施与操作。

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依法拘留期间内(最长3日),须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嫌疑人。检察院接到申请后,通常7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这一程序保障了司法公正与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刑事拘留程序包含以下步骤:首先,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实施拘留时须向其出示拘留证;其次,将被拘留人员迅速送往看守所予以羁押,而且,拘留期限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再次,除非存在明确的法定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之日起的24个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相关事宜;最后,若妨碍侦查的要素消除,公安机关也应立即告知被拘留人家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刑事拘留程序包含以下步骤:首先,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实施拘留时须向其出示拘留证;其次,将被拘留人员迅速送往看守所予以羁押,而且,拘留期限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再次,除非存在明确的法定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之日起的24个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相关事宜;最后,若妨碍侦查的要素消除,公安机关也应立即告知被拘留人家属。

拘留是逮捕的必经程序,一般是刑事拘留在前,而对于逮捕是在后的,如果在刑事拘留了之后而查不到任何的证据,那么就需要在期限满了之后而释放当事人,若是依旧不知道拘留是逮捕的必经程序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