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均须经由人民检察院许可。
在实际案件过程中,
侦查阶段由公安机构享有实际决定权;
而到了
审查起诉环节时,检察院则有权作出此事的审批。
一般地说,若案件在侦查阶段已被许可取保候审,那么接下来的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依旧会对这一取保候审事宜予以审查。
若是在案件尚未进入
取保候审程序之前,进入到检察院的审理步骤时,检察院将会依据案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之后,最终决定是否批准
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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