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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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若您身为原告仅仅凭借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来启动民间借贷审判程序,然而被告以转账行为系偿还原先借款或其他债务为由进行否认,则被告须提供证据以证明其抗辩。若被告确实提供有效证据以支持其观点,则无法免除原告需承担的举证责任,继续对借贷关系的确立加以证明。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原告仅凭借转账记录便可发起诉讼程序,但前提是该诉讼符合法定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在原告与案件存在直接利益冲突、能够清晰明确地指出被告以及提出具体且合理的诉讼请求并附以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等情况下,才具备提起诉讼的资格。

转账记录不能直接作为指控诈骗的证据,因为诈骗罪需要证明非法占有意图和欺诈手段。转账记录通常只能反映出民事借贷关系,因此建议通过民事诉讼来追讨欠款。不过,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明确转账的性质,并提供其他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样才能确保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

仅依据转账凭证起诉追讨欠款。转账前需明确转账性质和目的。若主张为借款,应收集聊天记录、证人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起诉前需写好起诉书,准备好双方身份信息、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法院会全面评估双方证据和陈述。

仅有转账记录而没有书面借据的情况下提起诉讼可能会有一定难度。首先需要确定这笔转账的性质,如果想要主张这是借款,就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构建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例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以证明对方有借款的意愿。或者可以寻找证人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来分析和评估案件事实,并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