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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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要是欠钱还不出来,给个车做抵押的话,那债权人就能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头的条款,利用那条叫什么三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去先把这个抵押车上亏的钱收回来。这话的意思就是,债权人有资格找法院帮忙强行要回这个车,然后再拿去拍卖或者变卖一下,这样就能把自己的债款赚回来。

如果那个人欠债不还,而且把车子当抵押,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你这个做抵押权人的就有权利跟那个欠债的人商量把车折个价卖给你,或者直接把车拿去拍卖或者卖掉,这样你就能先拿到钱。但是如果你们两个谈不拢,你也可以去找法院帮忙,让他们帮你把车拍卖或者卖掉。在卖车的时候,要按照市场上的价格来算。不过要是这么做影响到了别的债权人的利益,他们也可以找法院要求取消这个协议。

若借款方未能如期偿还债务且以自有房屋作为抵押品,债权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三百九十四条以及第四百一十条之规定寻求解决之道。首选策略是,债权人应积极与抵押人进行沟通协调,尝试通过协商方式达成折价或将抵押房产业予以拍卖或者变卖的安排,从而获取优先受偿权。倘若上述努力无法奏效,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处理。

遵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之规定,质押权的设立必须依赖于作为出质人的您的朋友将质押财产交予您保管。在您所述的场景下,即倘若您的朋友将自己的车辆作为抵押物,那么,设立质押权就需令您的朋友将此车辆依法交付给您支配,使车辆处于您的监管之下。若此时车辆并未实际移交至您的手中,则表明质押权还未成功设立,您不能擅自处置该辆车辆。

那么按照咱们的民法典里头说的第四百一十条,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跟你的朋友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用这套房子来抵债,或者把它拿去拍卖、变卖掉,这样你就能先拿到钱。不过要是你们俩谈不拢的话,那你也别怕,直接去找法院,让他们帮你拍卖或者变卖这房子。当然,在处理房子的时候,得参考一下现在市面上的价格。如果这么处理会影响到别的债权人的利益,那他们也有权找法院要求撤销这个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