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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孩子抚养权需满足哪些条件

时间:2024.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459人
律师解析:
如若您希望能将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权重新拿回到自己手中,可向当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践行此过程中,以下几种情况之一法院通常都会予以支持:
首先,是指同子女共同生活且具备监护能力的各方当事人,因为患有严重的疾病或是身体残疾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携带、照料和保护子女;
其次,是指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不负责任地忽视抚养义务,甚至出现虐待儿童的不当行为,使得同子女共同成长对其身心发育产生负面影响者;
再次,子女年满八周岁后,愿意跟随另一位既拥有抚养能力又具有监护条件的相关人士生活。
最后,存在着其他合法、公正的理由能够支持您夺回子女抚养权的诉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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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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