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离婚是否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离婚是否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时间:2024.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883人
律师解析:
倘若你们为中国大陆地区的居民,且申请离婚是由双方同意作出的话,那么男女双方即应前往任意一方当事人长期居住的户籍所在地面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登记申请。
并且,双方各自的户籍地不能作为协议离婚的申请区域。
然而,若选择提交诉讼至法院要求离婚,则男女双方均有权在相对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诉讼离婚申请,同时也有权在被告拥有长达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所在的地方的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是否需返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取决于您选择采取何种离婚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王祉妍律师

上海弘正律师事务所

王祉妍律师,擅长各类民商事纠纷,如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等,已独立办理百余件。办案严谨,细致,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宗旨为以专业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为其争取合法权益。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