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个人所得税乃是针对个体在获取各类经济利益后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定税项。
需特别指出的是,在我国大陆领土范围内拥有固定居所,抑或是虽无固定之住宅而在任意一完整自然年度内于我国大陆地区居住天数累积超过183日者,皆属于居民个人范畴。
被定义为"居民个人"的群体应在我国境内及境外所获得的一切所得收益,均须根据我国
个人所得税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条进行相应的纳税义务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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