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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构成敲诈勒索罪

时间:2024.08.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323人
律师解析:
关于敲诈勒索罪行,这是以非法攫取他人财产利益作为核心目的的一种犯罪手段,往往表现为对受害者施加威胁或种种制约手段,强迫他们放弃自身的财务权益。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需满足以下五个基本要素: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次,犯罪客体是对公共和私人财产所有权的侵害;再次,主观上必须存在着非法占有的意图;最后,在客观方面,犯罪分子必须采取威胁、要挟等手段,强制他人交出财物。此外,若敲诈勒索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如超过三千元人民币,或者存在多次此类行为,则将被视为犯罪行为。具体的犯罪数额标准由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在实践中,敲诈勒索罪的刑事责任会依据涉案金额大小、情节严重程度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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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 更多>>
  • 敲诈勒索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 更多>>
杨昭龙律师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杨昭龙律师办公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旺角国际2601室,业务电话18633866955。专业诉讼律师,实战经验丰富,执业以来,始终本着真心为当事人做好每个案件,严格贯彻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的执业道德及操守,待人真诚、具有极强的专业素养,受到广大客户、公检法司人员、律师同行较高的评价。同时作为《河北法制报》专家点评律师、“石家庄电视台”特约律师,长期参与律师点评、法律稿件和电视采访,对社会热点法律问题发表专业解答,与主流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一、律师优势 平台优势:执业于被称为“河北省旗舰律所”的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合伙人,律所规模及综合实力居全省前列。 专业优势: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法学专业,受专业法学教育熏陶,并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知识储备。 团队优势:组成了专业律师+助理团队,律所内成立刑事业务部,对重大、复杂案件可组织专家对案件进行研判,制定严谨有效的辩护方案。 经验优势:独立执业近七年时间,实战经验丰富,熟悉刑事辩护流程,办理多起取保候审、缓刑以及无罪案件。 二、办案理念 冀华所训:把证据和法律收集至穷尽,将水平和能力发挥到极限,以热情和真诚让客户感动。 律师寄语:法律纠纷纷繁复杂,以术与诚立足石门,纵然千案万难在肩,莫敢忘却律业初心。 办案宗旨: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律师必为之不懈努力,不具办案过程中的各种阻力,为客户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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