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效力精选解答 > 未经委托代签的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未经委托代签的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时间:2024.08.13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效力 阅读:841人
律师解析:
没经授权的代理者签署的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如果行为者在无代理资格、越权代理或代理权限终止之后仍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并且相对人有充分的依据去相信行为者拥有代理权利的话,那么此代理行为将被视为有效的代理行动。
其次,如果行为者在无代理资格、越权代理或代理权限终止之后仍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但尚未得到被代理人的认可和追认时,这种情况下,合同对被代理人并不具有拘束力,而是应该由行为者自行承担对应的责任。
最后,倘若行为者在无代理资格、越权代理或代理权限终止之后仍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了合同,但经被代理人确认同意后,此时的合同则对被代理人具有约束力,且应由被代理人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王彪律师

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

王彪律师是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期间主要从事刑法学研究。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秉持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王彪律师思维敏捷,专业知识娴熟,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王彪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