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有关
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包含如下关键性内容:
首先,夫妻双方在婚前所拥有的
个人财产原则上归个人所有;
其次,关于
婚姻存续期间积累的
共有财产,应由双方面协商处理归属,如若未能达成共识,则需依据财产状况实际情况并遵循兼顾孩子利益以及女性权利与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由当地人
民法院作出裁定。
在此同时,如若某一方因为承担照顾子女、关爱老人、协助配偶工作等特殊家庭责任而付出了较多的劳动,那么在
离婚之际,该方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而受补偿方也具备给付
补偿金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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