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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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重整过程中,作为债权人,您拥有监管权、表决权和知情权,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审议重整草案,还能掌握债务人的财务信息。不过,您也有一些需要履行的义务,比如遵守会议决议和法院裁定,真实申报债权,不能有欺诈或隐瞒的行为。

在破产重组中,债务人保留财产和经营权,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债务人可以提交重组计划,以表明他们解决困难的努力。同时,债务人需要如实报告财产和业绩,遵守法院和管理人规定的监管措施,不得擅自处理资产或单独清偿债务。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债务人享有一系列重要权力。其中包括知情权,使债务人能够了解重整计划草案的讨论和表决情况;异议权,债务人有权对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事项提出意见。此外,债务人还有机会继续经营,暂时免受债权人的诉讼和要求,以便重整企业、制定新的经营管理计划,并寻求复苏。

破产重整后,原债权人的权利和责任会转由新企业承担。这意味着新企业要接手处理原债权人的债务问题。债权人的权益可能会有所调整,但他们的核心权力,比如债权申报、参与会议、监督重整等,还是会保留的。在责任方面,债权人需要配合重整工作,比如准确提供债权信息,以保证程序能够顺利推进。

破产重整后,债权人的权益包括很多方面,比如核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投票(如果放弃优先受偿权则除外)、监督和选举委员会、决定债务人的经营活动、通过重整计划等决策、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以保护债权,以及免除债务权等。这些权益都有《企业破产法》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条款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