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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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规定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是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在我国的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中。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并不属于个人。所以土地所有权是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的。但是我们一般来说的土地拍卖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拍卖,所以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是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的。

合法转租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之间根本就不冲突,如果是合法转租的话,那么,在租赁物的产权发生变更之后,新房东也不能和当事人直接解除这种租赁关系的。买卖不破租赁的生效条件当中没有规定转租是不可以的,只要转租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即可。

二手房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卖不破租赁这个原则经常被租客用到维权,当然也不是任何情况都适用。如果二手房之前被银行抵押,或者属于查封冻结性质,租客就不能主张买卖不破租赁,这样,二手房交易完成后,租客就需要搬走。

物权优先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不相互冲突的,不动产在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之后,并没有影响不动产的物权,就不影响不动产的买受人对其的所有权,只是暂时性的让承租人占有,这并不是单纯在债权债务关系,因为新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