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法律事务部主任, 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企业法律顾问,第三届宁波政府立法志愿者,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启泰法律服务团队执委。 目前主办各类民、商事领域诉讼与非诉业务,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纠纷、侵权纠纷、离婚纠纷、商业账款清收及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建设(劳动、知产、制度、数据等)等。 执业以来,始终秉持“用心尽责、无愧客户所托,诚实守信、严守律师职操”理念,以真诚、严谨、高效的态度服务好每位委托人,认真对待每个委托案件,量身打造解决方案,助力解决纷争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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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不成立主要看这四点:合同主体是否有资格,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合法,条款是否清晰。要是合同有主体不合格、意思不真实、内容违法或条款不清楚的情况,那合同效力可能就不成立了。

一般意思表示不真实、被篡改。欺诈胁迫所立、伪造、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超过三年未起诉,可能面临败诉风险。一般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时开始计算,为三年。超过此期限,被告有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原告可能败诉。

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具有法哲学基础,包括回报、危险控制和危险分担理论。它平衡社会利益、化解矛盾,让优势方承担责任,合理分配损失,体现民法公平精神。虽有偏差,但总体上实现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