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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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需注明所有产权人姓名,产权人一栏仅限填一人,共有人一栏可填多人。办理时,需所有产权人和共有人共同签署购房合同,确保每位产权人和共有人的姓名均得到记录和登记。

购房合同、房产证及贷款合同姓名需统一。如涉及贷款,银行借款合同抵押物姓名亦需一致。房产证姓名应与合同签署者一致,未领产权证可尝试添加共有者,但多不被允许。共有产权证需双方共同申请,标明共同所有者及投资比例。全额购房可共签合同领共有产权证,贷款购房则按借款人签字原则处理。房产证产权人身份依据购房合同确定,需保持一致或多方共有。如需增加联合所有者,需换合同并重新备案。

购房合同中可以包含三人的姓名,但房产证通常只能登记一位业主的名字。实际操作中,共同购买者需分别持有各自的房地产权属证明书。首位业主或排位最前的共同购买者将获得第一份证书。因此,房产证上通常只登记一位业主的名字。

房产证上有本人名字,再买房不算首套。因为子女和父母共有的房产中,双方都有姓名登记,即拥有房屋所有权份额。即使子女没有实际拥有该房产,但再次购房时仍被视为二次置业。若父母名下房产,且房产证上无子女姓名,子女成年后购房可视为首套。

购房合同中可以包含三人的姓名,但房产证通常只能登记一位业主的名字。实际操作中,共同购买者需分别持有各自的房地产权属证明书。首位业主或排位最前的共同购买者将获得第一份证书。因此,房产证上通常只登记一位业主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