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离婚协议中写明的财产是否还能要回

离婚协议中写明的财产是否还能要回

时间:2024.08.28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54人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尚未正式生效时期内,当事人有权撤回该协议;
第二个方面是关于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部分内容,若已经获得生效认可,那么将无法重新索取,因此生效的协议便失去了被更改或撤销的可能。
然而,在离婚事件发生以后的一年期限之内,对于财产分配问题有任何疑虑或者提出异议的话,必须要明确指出其来源于欺骗行为、威胁手段等特定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许阿赛律师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经验10年+。许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多年,擅长办理纷繁复杂的家事案件,对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法律事实的认定和判决依据有深刻认识,能够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更具操作性、更切合实际的法律服务。办案严谨细致,工作耐心负责,坚守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善始善终的职业道德,深受同行、委托人信任,并获得高度评价,获得锦旗不胜枚举。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