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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有没有使用面积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170人
律师解析:
使用面积系指在住宅内部,以每户(即每套)作为独立单元进行计量,包含了在各户的分户(即每套)门内所有能够被利用的空间面积。这个范围涵盖了日常生活起居使用的卧室、起居室以及客厅(也称为堂屋)、亭子间、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楼梯、壁橱、阳台、地下室、假层、附层(亦称夹层)、阁楼、(暗楼)等各类面积。住宅的使用面积是按照住宅的内墙面水平投影线来进行计算的。而房间实际能够被使用的面积,则并不包括墙体、柱体等结构构造部分以及保温层的面积。综合以上所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会明确标注在房产证之上,它主要由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两大部分组成。
其中,使用面积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套内面积,这是购房者真正能够享受到的、用于居住的房屋内部区域。一般而言,高层住宅的使用面积相较于底层住宅可能会略显不足,原因在于高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相对较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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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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