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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返租商铺有什么要注意的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31人
律师解析:
在展开租赁回购业务的过程中,务必要对以下几个关键要点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注:
首先,对于房东的真实身份证明及其在法律上所登记的产权所有人信息,必须进行严谨的核对,确保两者完全相符;
其次,对于每月租金中所包含的各类费用,例如水电费、供暖费、燃气费(天然气)以及物业管理费等,均需进行详尽的了解,明确这些费用的具体承担方;
第三,在签订租赁协议之前,必须对其中的每项条款进行细致入微的审查,确保其内容完整并且符合实际情况,例如租赁期限的设定、转租权限的开放程度、租金支付的时间节点、方式以及未能按时缴纳租金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包括房屋维护检修方面的责任划分等细节问题;
第四,在签署租赁协议之际,务必向房东索取租金及押金收取的相关收据或凭证,以便日后查证之用;
最后,为了避免租赁合同终止事件发生时可能引发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和纠纷,应当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规范化、明确化的约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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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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